同事的妹妹的男友在某次深夜酒醉駕車被警察攔下來
當場吊銷駕照,禁止開車18個月
然後要罰2500~5000新幣
相當於台幣五萬到十萬,18個月之後還要重新考駕照才能繼續開車。

天曉得這位先生只是喝了點酒,其實人是清醒的,但是就被罰了是因為其他的人安全被迫威脅。


如果說台灣也是這樣,那麼是不是酒醉駕車撞人悲劇會少些???

聽說只要在新加坡撞死人,一輩子都被指指點點為殺人犯
讓你承受不了道德壓力。

這就是新加坡。


而台灣呢???????

可悲.....


攜帶毒品,再新加坡死罪一條。


看著奇摩新聞台灣版
不是家庭自殺姦殺情殺分屍打架鬧事.......

新加坡最猛的新聞不過就是警方破獲放高利貸的組織,that's all

高利貸這種新聞台灣還不撥勒
因為比高利貸猛的新聞多到數不清

這就是台灣!!!!



相比之下....
討人厭的新加坡之所以會出明真的不單單只是鞭刑
我想也不是高壓統治
而是犯錯真的該罰


台灣,就政治法律而言
真的鳥掉了
真的卜能只靠小吃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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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mosa‧咪摩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